难办了!仨凶手都13岁,受未成年保护法保护,判刑需最高检核准

娜扶光 2024-03-17 09:02:52

这下难办了,杀凶手全都13岁,受到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别说判死刑了,想判实刑都得最高检核准才行。

是不是让人愤怒?

邯郸被杀初中生父亲哭诉:派出所和村支书去凶手家敲俩小时都不开门,就说没有见孩子…

邯郸被杀初中生尸骨未寒,但是三个凶手的家属已被转移,美其名曰“保护性转移”。

当然,这不是重点,毕竟就算转移了以后,他们该负的责任也是逃不掉的。

而被杀初中生的父亲则表示:(现在想想,之前)孩子有异常,就一直不想去学校,但当时家里没有往那方面想,还劝孩子去吧,因孩子脾气太好,就算问他“有人欺负你没?”他也没敢说有…

因此,这位可怜的父亲哭着表示:谁能想到开学没一个礼拜,自己的儿子就这样没了…

而三凶手起初不承认见过自己的儿子,甚至,警察和村支书去凶手家敲门,敲了两个多小时都不开门。更离谱的是,第二天凶手还能大摇大摆去上学,难怪被害者父亲都表示:他的心理得有多强大?

直到被害者父亲去补了手机卡,登录儿子微信查看了微信转账记录,发现儿子手机里的钱转到凶手微信去,将这条记录给了派出所民警,派出所民警才有了确切的证据。

有了这条证据后,凶手再也无法抵赖,便带着派出所去指认现场。

注意的是,在此之前凶手是拒绝交代,拒绝承认的态度,那是相当恶劣。

被害者父亲表示,当凶手带着民警去现场指认时,指着那个坑,他(被害初中生的父亲)难过地哭诉:“指认现场想进去看,被警察轰了出来…”

我想,民警不让他进去,可能是怕破坏现场,又可能是怕他承受不住吧?

毕竟,孩子的脸都被这三名凶手拍的血肉模糊。任何一个父亲见了那一幕,估计都能痛到晕厥吧?

而这件事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三名凶手家属的做法,至今未道歉。

更更让我们不能接受的是,校长也已联系不上,疑似躲了起来。

而之前校长和老师还表示,“在学校里没发生过欺负人的事件”。但现在看来,校长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霸凌事件是发生在他辖治之下。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但有律师解读,三名凶手因为都是未成年人,因此最高有可能仅仅是无期徒刑。

也就是说,这仨凶手,不会因此而一命抵一命,不会有人被判死刑,是不是不公平?

凭什么他们做了这种伤天害理的事,还能活着?

这种小恶魔还有什么权利呼吸空气?

最重要的是,现在人人都知道这仨是“小恶魔”,他们不配做人,就该抵命,但根据律师的解读,人家就是不用以命偿命。

气人不?

他们如果有一天回归社会,对其他人公平吗?

谁敢保证这仨“小恶魔”能改邪归正?

设置未成年保护法的专家能保证吗?

法官能保证吗?

不能!

谁也不能保证!

大家还要注意,律师在解读该事件的时候,也仅仅是表示有可能,因为这三名凶手,如果有人未满14周岁,那能否判实刑还不一定。

出现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有《未成年保护法》。

所以我觉得,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该改一下了,大多数时候出现未成年霸凌事件时,而欺负人的一方多数还为未成年人,因此此时的《未成年保护法》反而保护了霸凌者。所以,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与时俱进,应该将年龄修改。或者直接改成:凡是重大刑事案件的,无论岁数多小,都按刑法去判。

否则每次出现这种霸凌事件后,《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都是坏人,那要这个保护法干什么?还不如不要,就因为有了这个法,许多未成年变得肆无忌惮。

也不要小瞧了现在十四五岁的孩子,他们懂的还真不少,有的孩子甚至懂得钻这个(未成年保护法)法律的漏洞。而本案中,三名凶手有两名凶手,大家可以看,差不多有一米七那么高了。所以我认为,真不能按照以往那种观念来看待现在的未成年孩子了。

凶手在拘留所里的照片流出,只见一凶手倚着墙,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小小年纪心境如此狠毒,竟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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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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