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吴XX系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居民,在集体土地上有着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2016年7月,为实施衢州市xx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吴XX的土地及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
在黄家街道办实施征收过程中,原告吴XX的房屋一共有900多平米,但在征收方测量时面积才438.5平方米,并且每平方米的补偿标准非常低,种种原因之下吴xx签订了安置协议。
事后吴XX想办法联系到了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姜泉律师来代理自己的案件,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保住自己的房屋,获得合理的补偿。
姜泉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法律手段确认了吴xx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城中村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
接下来在律师的帮助下,吴XX提起行政强拆及赔偿诉讼。
最后征收方与吴xx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吴xx撤诉,案件圆满结束。
这里面谁侵占了原本村民的权益???没有后续追责[得瑟]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