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陈某与卫女士系同厂同车间的同事,这天深夜时分,男子陈某以聊天为由,来到卫女士住处,并趁卫女士丈夫不在家之际,与其发生了关系。
其后不久,男子陈某再次来到卫女士住处,欲与卫女士发生关系。卫女士担心两人的不道德行为,被其丈夫发现,便断然予以拒绝。
男子陈某见状后,便慌称再发生一次关系,就不再继续纠缠卫女士。卫女士信以为真,随后,两人再次逾越了鸿沟。然而,让卫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此期间,男子陈某居然偷偷录制了视频。
而在之后的日子里,男子陈某便以偷录的视频相要挟,频繁威逼卫女士。这天,男子陈某像往常一样,趁卫女士丈夫不在家之际,来到卫女士住处,并以偷录的视频相要挟,逼迫卫女士。
不过这次,卫女士却不肯就范,在持刀驱赶男子陈某时,不小心将其划伤。随后,男子陈某居然扬言打电话报警,以此要挟卫女士承诺长期与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卫女士慌乱之下,被迫答应。之后,男子陈某经常以履行承诺为由,并以偷录的视频相要挟,在卫女士家里以及宾馆,逼迫卫女士与其发生关系。
卫女士虽然不堪其扰,然而,由于担心男子陈某公开两人的视频,从而影响其名誉以及家庭关系,因此只得屡次乖乖就范。
不过,有道是纸包不住火,由于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卫女士发现自己竟然意外怀孕。由于担心无法向自己丈夫解释,卫女士经过一番思虑后,最终以自己遭到男子陈某侵犯为由,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便将男子陈某抓捕归案,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不久之后,因涉嫌强奸罪,男子陈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然而,检察院对本案进行一番审查后却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男子陈某涉嫌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作出了存疑不起诉决定。
检方当时的主要不起诉理由如下:1、男子陈某与卫女士系同厂同车间的同事,两人长期存在情感纠葛。经多名证人证实,男子陈某与卫女士平时关系暧昧,两人举止亲密,经常在公共场合一起牵着手,因此,两人具有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情感基础。
2、男子陈某与卫女士之间,曾多次发生关系,且时间跨度很长,因此,如果卫女士中间想要报警或者求助的话,是有充分机会的。然而,卫女士却并没有上述举动,而是在怀孕之后,考虑到无法向自己丈夫解释,这才选择了报警。因此,本案中,卫女士的报案动机存疑。
3、公安机关认定男子陈某涉嫌强奸罪,直接证据仅有卫女士本人的陈述,并没有其他直接证据予以证实,而卫女士丈夫的证言,系传来证据,真实性存疑。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认定男子陈某涉嫌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不能排除其他合理怀疑,因此,本案达不到起诉条件,故而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男子陈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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