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集体成员权如何有偿退出?读三中全会决议(四)

杨林李昌平 2024-07-29 07:19:1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24日,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解读说,“现行政策允许探索农民这‘三权’自愿有偿退出办法,但是一定要稳慎进行。”韩俊解释说,“以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为例,总的政策基调是,出台这方面的政策一定要稳慎,不能‘刮风’。”

三中全会定调了,要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集体成员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办法。韩俊部长也说了:农民有偿退出集体,要“稳慎进行”。

在现实中,农民如何才能有偿退出集体呢?这就要靠基层干部群众自己改革创新了。

农村有很多的破破烂烂住鬼不住人的房子,有很多闲置半闲置的土地,很多的人举家离开农村好多年了,房子变成了土堆、土地长满了荆棘。他们是想退出集体的。

绝大多数村集体穷得叮当响,但如何才能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偿退出呢?

不是没有办法,办法有的是。

例如:乡建院协助各地创建一社N部组织体系,就较好的解决了有偿退出难题。一社:集体经济股份社,即村集体;N部:土地合作部、信用合作部、房宅合作部、购销服务部等等,因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了信用合作部,集体成员就可以用承包地、房宅等在信用合作部抵押贷款了。如果抵押贷款到期不还,抵押物暂时收归集体直到归还为止。

集体经济组织内有了信用合作部,村民土地、房宅等可作为抵押物贷款了,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名下的承包土地、房宅等就自然有了“内部价格”,就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偿退出提供了“便利”。

我的实践经验告诉我,在中原一个5万人的乡镇,以500万元的初始资金投入(种子资金),以乡镇为单位创建“一社N部村社联社体系”,信用合作部的初始资金规模可以做到5000-8000万元,基本可满足全镇“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后的农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股权抵押贷款需求,完全能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偿退出”的现金流需求。

集体经济组织内信用合作部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偿退出,实际就是信用合作部的现金变成了资产储备。集体经济组织再对收储的资产进行规划整理利用,其价值应该是能倍增的。所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信用合作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偿退出,是非常便民且安全业务。

无论是“三权分置”、“三变改革”、还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偿退出”等等农村改革,都是想把农村几百万亿的沉默资源资产变成活钱活资本——扩大内需建立内循环。但有一个堵点,就是金融服务。现有的金融服务体系,与集体所有制下的各种承包权、使用权等不匹配,现在的正规金融体系天生的不能支持“三权分置”、“三变改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偿退出”。只有在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内创建信用合作部一条路可走,天底下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信用合作部能服务于“三权分置”、“三变改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偿退出。

问题在于:垄断金融部门永远都不希望有农民的合作金融,不然怎么会倒行逆施把农村信用社改为农村商业银行呢?!农口的人不懂金融,怕搞合作金融,也怕垄断金融部门。给人感觉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我就纳闷了:既然怕,搞什么“三权分置”、搞什么“三变改革”、搞什么“集体成员权有偿退出”呢?!

创新一种与中国农村产权特点相适应的农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势在必行。不然,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素市场化、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增加农民收入及可支配现金流、扩大内需建立内循环等都会落空!

0 阅读:0

杨林李昌平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