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当地,就得不到安置吗?满足条件照样可以!

大成评社会 2024-09-25 21:24:40

在遇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时候,经常有一些农民朋友反映,说自己的孩子因为户口不在本地的原因没有拿到补偿,不给安置,征收方总是拿着这种政策、那种方案说按照规定来推三堵四,别人家也是这样的,你家也不特殊,不能给安置。那真的是这样的吗?

在本文中,我们通过拓夫拆迁律师解决过的实际案例,给大家进行讲解,满足条件的照样可以得到安置,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必须有安置。

案情简介

近期贵州的张先生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村里要征地拆迁,但孩子户口签到了外地。具体情况是这样,去年村里面通知要进行新农村建设,但是补偿方案一直都没有谈妥,征收方一直强调去外地上大学的孩子因为户口已经迁出去了,就不能给安置了,还说村里都是这样的。张先生一直觉得上大学虽然迁走户口但是还是本村村民,孩子也只是在学校上的集体户,应该给安置的。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没有协商好,但是村里签字同意的越来越多,最后只剩下三五户了,张先生还是不甘心,想要寻求法律帮助,咨询到了我们。

律师分析

户口是在征地拆迁时进行补偿的重要参考因素,但决不是唯一的因素,征收方也不应当仅仅依据户口是否在本村就决定给不给安置,需要综合各种因素综合衡量。一些征收方会拿着户口不在本村了来说服村民签字,很多村民由于对法律不是特别了解,有可能就直接签字同意了。

首先,根据我国《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能否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最关键的就在于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其次,对于户口迁到外地的学生,因为学习和学校原因,暂时将户口迁到了学校成为集体户口,学生本来就没有生活来源,还是以原来村里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所以并不因此必然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没有确定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情况下,应当继续参与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应当给于正常的安置。

最后,类似的情况还有参军、外嫁女、新生儿等。

因参军当兵而迁出户口的,在遇到征地拆迁时,也应当作为安置人口分配补偿款。

外嫁女的情况较为特殊,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无正式工作又不具有城镇社保的,仍应认定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新生儿或者还没有生产的婴儿,也要综合来进行衡量,而不是“一刀切”的就直接规定没有户口的就不给安置。所以户口迁出或者没有本村户口并不代表一定拿不到征地拆迁的补偿款。

案件结果

我们首先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拿到这次拆迁的所有文件材料,在查明了补偿安置方案之后,提出了孩子应当参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分配的观点,并和拆迁方进行多次谈判,同时拓夫律师通过调查也查实了很多拆迁程序的违法。最终张先生拿到了满意的结果。当然如果拆迁方仍然态度蛮横、不予以协商,我们也会启动诉讼程序帮张先生争取合法权益。优先选择谈判解决是希望案件可以更加快速的解决。

律师提醒

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情,我们要尽快寻求法律帮助,善于运用信息公开,将详细的拆迁安置方案给调取出来,再和征收方进行协商谈判。也可咨询专业律师,启动复议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我们仅仅听信征收方、拆迁方的就直接签字同意,很有可能会失去一笔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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