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的自建房现在因无证被强拆了没有赔偿,怎么办?

依白看社会 2024-09-10 19:33:50

之前有一位安徽省合肥市的拆迁户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王女士接通电话后说:“律师你好,请问你们是北京那边的吗?我有一个拆迁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律师回复道:“我们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都是北京的执业律师,代理全国的征地拆迁案件,您先说说遇到什么事情了。”

王女士说道:“我这边有一个自建房,有49个平方米,被强拆了已经确认强拆违法了,但是没有行政赔偿。

我这个自建房是1995年建的,95年的航拍图能看到,强拆的时间是在去年的11月27号,一审判决是今年的4月份做出来的,已经确认强拆违法了。我现在考虑这个行政赔偿这一块能不能打赢。”

律师说道:“这个只要您能证明自建房的合法性,就可以赔偿。”王女士又说道:“我这个房子就是啥证都没有嘛。”

律师给王女士讲道:“并不是无证房就是违法建筑,拆迁没有补偿。这个您要搞清楚,只要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或者行政机关没有对您作出违建的认定,没有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这些文件,那么就可以补偿的。因为在1995年的时候我国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很多农村地方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房屋证件不全,这是普遍存在的,并不是你们本身能够克服的。而且城乡规划法从2008年才开始实施,这之前的房屋在拆迁时可以补办手续。”

听到这里王女士突然说道:“律师,我这是国有土地,我们这在合肥市的一个下辖区,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

律师又问道:“那您当初建房时土地是怎么来的?房屋又是怎样建成的?”

王女士回答道:“我们这个房屋其实是买来的,不是我们建的。这个土地之前是一个电镀厂,是个国企。后来好像经过了房改房,我们从电镀厂职工手里买过来的这个房子,签了买卖合同,电镀厂在很久事情就破产了。我们是在2015年花钱购买的。”

律师说:“既然你们是花钱购买的,也签了买卖合同,就不要害怕。在拆迁的时候只要没给你们认定违建,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应当给你们合理的补偿,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进行。您周边房价多少了?行政赔偿该怎么打就继续打,之前强拆诉讼找律师了吗?”

王女士讲道:“我们周边房价在一万九左右,之前给我们评估的是个一平17100元,这个价格我们也没太大意见,结果没给补偿就强拆了。我们强拆诉讼找律师了,找的本地的律师,已经确认强拆违法了,本来该继续打赔偿官司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律师不做了。”

律师接着给王女士说:“征地拆迁官司属于典型的民告官,一般都会找北京的律师代理,当地律师能给您把强拆官司打赢已经很不错了。因为当地的律师首先要受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管辖,而且有很多律师也是当地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做这种案件肯定会有顾虑的。您周边有没有和您情况类似的拆迁户,可以联合起来一块打官司维权。”

最后王女士记下来律师的联系方式,准备和其他人商量商量再看是否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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