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的“火”,许慎在《说文解字》上说:“火,毁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凡火之属皆从火。”这里的“火,毁也”,《释名》中进一步解释说,“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可见,人们对于“火”的认识和理解,一开始就是从火的毁灭作用开始的;而人类认识的第一种火,就是自然界的野火,自然界野火的来源则是因雷击而引发的森林、草原大火——追本溯源的话,大致就是这样一个轨迹。
但《烈焰之花:一部火的文化史》的作者,英国环境历史研究专家斯蒂芬·派恩对“火”的理解稍有迥异。他认为,“火并不是一种在地球上自由游走,偶尔会迸发出冲天火焰的孤立的化学反应”,火与地球上的生命息息相关。就其实质而言,作者认为,“细胞内发生的氧化反应,被称为呼吸;当它发生在外界中,被称为火”。似乎也的确如此,只不过是很少有人会以这样的一种角度来认识和理解“火”,也极少人有会觉得,“呼吸”与“火”居然也有产生联系,而且关系如此紧密。
斯蒂芬·派恩认为,世界上存在三种火:自然火、人为火和工业火,对应的则是火的物理范式、生物范式以及文化范式。具体来说,火的物理范式主张通过改变其物理环境控制和利用火。火的生物范式则试图通过生态工程或公共政策实现对火的调控。而火的文化范式将须将火置于社会环境中去认知,火对社会制度和文学艺术产生了深远影响。
由此可见,火对于人类文明的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人类之所以能脱胎于动物界并形成文明,对火的利用和掌握最具决定性意义。火给人类带来了温暖,人类又利用火来战胜了许多猛兽;人类用火加工食物,身体发育和智力发育得以突破;火还帮助人类加工铜器和铁器,人类从此有了更有效的改造自然的工具。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火对于人类的意义依然一如既往。
另一方面,火虽然貌似已经被人类所掌握,但这种掌握又并非十分严密,很多时候会脱离了人类的控制,并且造成更大的破坏。人类对于火,正如人类对于自然界一样,其实本应该始终怀有一颗敬畏之心,是有效地利用火,却并不意味着就能够为所欲为。毕竟,过了某个临界点,火就会露出狰狞面目,对人类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反噬。比如,发生于1666年9月2日的伦敦大火,最终导致伦敦大约六分之一的建筑被烧毁;而加拿大2023年的野火更是有记录以来破坏性最大的,可能造成全球每年野火砷排放量的一半。
所以,对于火这种“烈焰之花”,必须深刻知识到,它虽然已经“掌握在人类的手中”,却并非意味着全部“服从于人类的想法和意愿”;而且人类必须真正记住这样一种事实:不管有没有人类存在,火都将一直地球上固有而且独特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