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街道办和执法局一起拆,一个也别想跑!法院:违法

智勇评社会 2023-06-19 13: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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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和执法局一起拆了我的房,谢律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快急死了!”在咨询律师时,汤某表现得焦急万分。

2020年8月早6点,温州市A街道办和区执法局未经法定程序就强拆了汤某的房屋,给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面对房屋被强拆的局面,汤某立即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拆迁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案件。该案在谢律师的全力救济下,法院确认街道办和执法局强拆汤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案件事实:

浙江温州人汤某在当地合法拥有一套房屋。2020年8月1日早6时,温州A街道办和区执法局联合组织人员,在未经汤某同意且没有任何法定手续等情况下将其房屋强拆,导致汤某房屋完全灭失,相关财物也遗失殆尽。街道办和执法局的强拆行为给汤某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汤某认为该行为必须由街道办和执法局共同承担责任,必须给“房”一个说法,于是果断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谢瑞青律师代理案件。

律师办理思路:

谢律师认为: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合理合法地处理拆除房屋问题,但其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经汤某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于是汤某将街道办和执法局告上法庭。

诉讼过程:

街道办辩称:涉案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经我单位调查得知现房屋面积达到173平方米,但2000年认定该房屋面积为154平方米,增加的部分汤某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故属于违法建筑;涉案房屋妨碍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因其房屋位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内,严重妨碍城市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因此,我单位将房屋进行拆除。

执法局辩称:我单位只是配合街道办进行拆除房屋的主体,案发当日是基于服从管理的需要,所以我单位并非本次强拆房屋的适格主体;涉案房屋拆除时,建筑内部已经腾空。在拆除房屋时我单位予以确认,不存在汤某说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的说法。

综上,请求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诉讼结果:

温州市A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本案的适格被告问题,本案中街道办确实实施了强制拆除的行为,同时本案的证据可以证实身着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的工作人员出现在强拆现场,且执法局也承认参与了强拆活动,因此,被告主体适格。

关于强拆是否合法,本案中被告辩称涉案房屋系违法建筑予以拆除,但二被告在未经作出行政决定、强制执行决定、未履行催告程序就强拆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故判决街道办和执法局强拆汤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判决书展示:

在明律师贴心提醒:

本案值得关注的是暴力拆迁时,被征收方的处理方法。诚然在征收方实施强拆时,作为被征收方来讲显得明显弱势,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权的效率会显著提升。如何实施正确的救济措施呢?

1. 强拆时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很多人会说警察不会处理该强拆行为,但是小编想说报警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理强拆行为,而是留存出警记录的证据,来证明发生过强制拆除房屋的事实。

2. 保护好自身安全,拍摄录像记录拆迁全过程以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此条危险系数较大,但是效果比较明显。一旦拥有有力证据,胜诉则指日可待。需要嘱咐读者的是,一定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取证。

3,寻找专业的行政法拆迁律师,在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引下,做专业的事情,务必要积极维权,要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走好维权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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