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多家庭来说,遇到拆迁是好事,能改变家庭的生活状况,甚至有“一夜暴富”的说法。但是也有一部分家庭因为拆迁,走上了漫长的维权道路,直接“越拆越穷”。
造成两种完全相反的局面最根本的原因,是对拆迁本身不了解,导致自己心里没底,只能盲目的听安排。今天这篇文章是拓夫律所多名实践经验丰富的拆迁律师做出的总结,带大家从法律层面了解一下遇到拆迁时,需要弄清的4个核心问题(含多种可能遇到的拆迁套路),帮助朋友们拿到合理补偿,不吃亏,能做到“知己知彼”。
第一 先看拆迁主体,帮您准确判断本次拆迁是不是合法
说到拆迁,90%的情况都是村委会或者是镇政府带着一帮人找村民沟通拆迁事宜,这就给造成一种错觉,让大家都以为拆迁方就是村委会或者是镇政府,这就直接导致遇到拆迁问题,很多人把村委会告了,但是村委会说“我不是拆迁方,主体不适格”,也就是说村委会根本不具有被告的主体资格,白折腾一场。
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组织拆迁,且只有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拆迁是合法的。村委会和镇政府没有拆迁资格,他们之所以组织拆迁,是得到了县级以上政府的授权,在法律上叫“真委托假授权”,说白了就是替上级干个跑腿的活,但是没有啥决定权。
所以遇到拆迁,先明确拆迁主体是谁非常重要,一是确认拆迁是不是合法,二是认准真正做主的到底是谁,遇到拆迁问题找谁能解决问题,做好心中有数。
第二 先签协议,后搬迁,是法律不能触碰的底线
在对房屋进行拆迁之前,拆迁方应当组织人员和被拆迁人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登记房屋的坐落地点,楼层,结构,面积等设施的相关规定。
实践中很多时候,拆迁方都是采用不调查不登记,完全凭借眼睛看的办法,认定被拆迁人的房屋情况,这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公平。
如果不做前期的工作,拆迁方上来就找大家签协议,这个时候您就要提高警惕。
对房屋情况做了详细的登记后,就要开始签协议。拆迁方应当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形式,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时间,搬迁费用补偿等做详细的沟通并把确定的内容写到拆迁协议中,用以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这是对被拆迁人的法律保护,也是对拆迁人的法律约束。
在对此次拆迁项目做了完全的了解后,确认没问题就可以签协议了,但是如果您觉得有问题,第一不能签协议,第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切记不要拖着,拖着只能使事情更严重化,解决不了问题。
在这里还有个小提醒,空白协议一定不能签,否则很有可能吃哑巴亏。
第三 别轻信农村房屋不值钱,这是拆迁套路。
一定要明确,农村房屋不是单纯的指房子,更主要的是指宅基地,房子确实不值钱,宅基地值钱。
所以拆迁补偿款中宅基地的补偿占大头。很多人都知道农村房屋拆迁后,只能拿钱走人,不能再重新分割宅基地就是这个道理。
第四 记住60日,6个月这2个关键的维权点。
如果前期拆迁的时候就火急火燎,那80%的情况都有猫腻,未雨绸缪很有必要,记住两个维权时间点。
申请行政复议60日内
申请行政复议有时间限制,一般是在您知道这个事情后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在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被拆迁人,也可以延缓侵害行为的进一步的发生,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提起诉讼6个月内
请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注意是6个月。其实,当我们遇到不合法的拆迁后,6个月内最容易维权。超过6个月后,大部案件都会出现证据收集困难的问题。甚至有的案子因为证据不足,都不能立案。
做好这4个前期工作,再也不怕掉进拆迁的坑。
如果您已经遇到了拆迁问题,也不用慌,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