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癌欲将200万房子卖掉保命

江南史化 2024-10-12 16:46:13

天津,一女子患乳腺癌,为了保命,想将价值200万房子卖掉,岂料,丈夫嘴上答应,却偷偷将房本藏起来,还说“他不想人财两空”,女子不同意,丈夫竟将她告到法院,要求离婚!(来源:裁判文书网)

林淑慧躺在病床上,痛苦的呻吟,护士刚刚过来,让她赶紧续交住院费,已经欠了好几万了。比起病痛的折磨,丈夫高诚的“背叛”,却让她更感到痛彻心扉。几年前,林淑慧突然偶尔感到胸部有些疼痛,但她工作太忙,觉得是小问题,便没有在意。可就在一次单位体检时,医生检查后却如临大敌,让林淑慧赶紧住院。住院之后,林淑慧才得知,自己竟患上了乳腺癌,她顿时如坠深渊,她还年轻,才不到30岁,还没有孩子,与心爱的老公结婚也才几年,她当然不甘心。不过,医生说可以做切除手术,如果不复发的话,她这一趟鬼门关就能闯过去。林淑慧生病住院后,丈夫高诚日夜形影不离的照顾,也让她有了战胜病魔的信心。手术非常成功,虽然林淑慧一侧乳房被切除,但好歹命是保住了,而丈夫高诚也没有丝毫嫌弃,为了妻子康复,高诚做了很多功课,也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过了一年多,本来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可林淑慧发现胸部位置又开始隐隐作痛,她顿时感觉不妙,连忙到医院检查,而医生的结论更是晴天霹雳!

林淑慧的癌症再次复发,而且比第一次更为凶险,丈夫高诚也如遭雷击。他还年轻,自从他娶了林淑慧之后,没过过几天好日子,都是在医院或者在医院的路上,妻子的病情让他心力交瘁。虽然高诚安慰妻子,说砸锅卖铁也要给林淑慧治疗,可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当初的关切,语气里更多的是无奈。经过一番治疗,林淑慧的病情得到了控制,可接下来还要大笔的治疗费用,这个家为了她治病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老公,咱们把房卖了吧,还能凑点钱手术和治疗!“林淑慧带着恳求的语气怼丈夫说。出乎意料的,高诚并没有答话,他沉默了一会,叹了一口气说道:“小慧,你别多想,钱的事我来想办法,就算卖房子,咱也要治!“丈夫的表态,让林淑慧感动的泪如雨下,她心里知道,即便是卖了房子,她的病也不一定治的好,可她想知道丈夫的态度,内心的求生欲也让她燃气一丝希望。可接下来的事情,让林淑慧彻底崩溃,丈夫高诚来医院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都以工作太忙做借口,林淑慧不疑有它,并没有多想。

直到有一天,林淑慧发现,她无法联系到丈夫高诚,而且房本也找不到了!更令她伤心欲绝的是,躺在病榻上的她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竟是丈夫起诉要和她离婚。高诚托朋友给林淑慧带话,他这么做也是无可奈何。他还年轻,大学时他和林淑慧是同学,也是情侣,毕业后一起打拼有了房,可为了给林淑慧治病,他已经耗尽了所有金钱和精力。他也看不到未来的路,林淑慧的病情根本无法控制,即便是将房卖了,也大概率救不回来命,与其人财两空,倒不如看开一点,接受现实。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1、如何看待林叔慧要求卖房救命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属于林淑慧和高诚夫妻共有,从法律上来说,要卖房救命,也必须得到高诚的同意。当然,求生是每个人的本能,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和人性的问题,作为丈夫,还是应当尽量为妻子治疗。2、如何看待高诚拿着房本藏匿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高诚作为丈夫,对重病的妻子有扶养义务,这种扶养不仅应体现在提供治疗费用上,还包括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高诚抛弃重病妻子的行为是违法的。3、高诚起诉离婚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法律上并没有禁止丈夫在妻子重病不能离婚的规定。当然,高诚的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高诚可以要求离婚,妻子常年生病,无法尽到妻子的义务,而且高诚作为丈夫,这么多年不离不弃,已经非常难能可贵了,再卖房救命,到时候人财两空,对他来说不公平。另外一种意见认为,高诚离婚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因为妻子正在重病,还需要治疗,高诚此时抛弃妻子不厚道,也为法律所不容许。法院审理认为,高诚起诉离婚的情况不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情形,而且高诚作为丈夫有扶养妻子的义务,因此,法院判决驳回高诚的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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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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