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8.8元一箱的猕猴桃,一箱15个收货变19个,退货被要求承担运费!

辉常开心 2022-08-04 15:38:20

山东青岛,王女士花350多元买了一批猕猴桃,8.8元一箱,一箱15个2斤左右,可王女士收到货后却发现一箱有19个,和商家宣传不一样,她要求退货,商家不但要她承担运费,态度还很差!

王女士买的这批猕猴桃是在一小程序上买的,因为搞活动,供货价很便宜,只要8.8一箱。商家宣传里说的是一箱15头2斤左右。

可她收到货却发现猕猴桃个头很小,一箱不是15头,而是19头,重量也不符,一箱没有2斤,只有一斤八两。

发现货不对版后,王女士联系了商家要求退货,沟通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吵,对方要求他承担运费。

王女士联系了记者帮忙,当着记者的面她再次联系了负责人,对方态度仍很差。

负责人电话中表示他不管几个头,8.8元的猕猴桃,一点问题都没有。王女士提出数量质疑,对方倒反问她有没有卖过水果,王女士表示自己卖水果5、6年了,你们搞活动也不能拿这样的东西。

听到这里,对方更生气了,反问王女士:这东西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你上来就说不能吃,它怎么就不能吃了,它人造的吗?随后挂断了电话。并把王女士移出了小程序,微信也移出了,现在她只有负责人的手机。

记者拨打负责人手机没人接听,随后对方回电,一听记者要谈王女士的事马上挂断了电话。

王女士认为是商家的货不符合标准,应该商家主动解决才是,可商家的态度太差了。因为王女士这批猕猴桃量不算多,记者建议把猕猴桃装上车,一起去商家的点位。

王女士和记者来到的商家的基地,一位人员接待了她们,对方表示老板不在,王女士和老板的争吵他也听到了。工作人员说昨天王女士和老板说话都急了,老板也包了一天的货,出现问题是难免的。问题要积极解决,但态度可以平和一些,不要那么激烈。

对于昨天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购买的这批猕猴桃本身是不挣钱的,要送过去再退回来,猕猴桃肯定就坏了,这一批也不是很多钱,也不是个事。

但问题出在商家一方,应该积极解决才是,王女士提醒对方以后配送货物时一定把控好质量,这样消费者才能放心选购商品。

最后,工作人员清点了王女士送回来的这一批猕猴桃,把钱给王女士给退了,事情总算得到了解决。事情能解决,得归功于记者充当的搬运工的角色,把猕猴桃运回给商家,才解决了运费的问题。

这件事说到底就是一点运费的事情,问题出在商家,若商家格局大点,也不至于发生争吵。商家既然能答应退货,运费其实并不算什么大事。

有网友说:我买的是芒果王,结果商家发给我的是大芒果,我要求退货,商家说鲜果类不给退货,我也不明白明明是商家发错,为什么不能给退!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做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购买一般性的商品是可以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的,但法律不支持网购水果7天无理由退货,因水果属于鲜活易腐物品,因此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个规定,芒果、猕猴桃等水果比苹果梨等水果更易腐,一来一回耽搁几天就坏了,更不能退货。

但生鲜水果不能退货,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提供货不对版,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商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王女士购买的猕猴桃的规格和重量不符合标准,实发货物与商家宣传不符,涉嫌虚假宣传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甚至要求退一赔三。

虽然王女士购买的猕猴桃只卖8.8元一箱,但商家不能因为价格低不赚钱,便不重视商品质量。诚信经营是立业之本,服务和品质同等重要。

作为消费者,我们网购水果时,应先验货再签收,一旦发现腐烂变质或货不对版的情况可以拒绝签收以减少损失。

若未当面签收却发现水果存在质量问题,应尽快收集好商家或快递存在过错责任icon的证明,积极联系商家协商解决或向工商部门投诉。

你有买到过货不对版的商品吗?欢迎分享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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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2-08-04 16:39

    良心商家!

    绝对100服务 回复:
    8.8,1.8斤,约5块钱一斤!你去哪里买猕猴桃!
    我住隔壁。我姓王 回复:
    良心个锤子啊,同重量,个头大的比个头小的贵1/3的价格
  • 2022-08-04 19:45

    8.8想都知道没好东西了[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