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被法院拍卖,最后自己又花钱买了回来,这样的法拍房拍卖,大家见过吗?
近日,在云南文山市司法拍卖市场上,迎来了一宗看似普通的法拍房拍卖,最后却是经过激烈的加价竞拍才分出胜负。此次拍卖的房子位于文山市新城路北段,这是一栋自建房,房比较大,占地面积有180.00㎡,一共四层(实际应该说是三层),建筑面积有473.03㎡。这栋自建房的土地属于国有划拨用地,并不是国有出让用地,意味着土地使用权还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子设计也是比较巧妙,房子中间有一个庭院的,这个跟很多自建房都不一样。
这栋房子是三个人共同所有,此次拍卖,其中两个房东是享有优先购买权,最终,其中有一个房东也是以优先购买权的身份报名参与了竞拍。房子拍卖的起拍价为190.755万元,拍卖开始后,包括其中一个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房东在内,一共有4个人报名竞拍。竞争是非常激烈,其中的一个房东也是非常想重新拿回这栋房子,一旦有人出价,其也是紧跟以相同价格出价。最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延时竞拍,出价277次后,拍卖结束,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房东以230.055万元又买回了这栋房子,成交价比起拍价高出了39.3万元。
对于这种法拍房拍卖,个人之见是,即使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参与竞拍的时候,以普通竞拍者参与竞拍可能会以更低价格买到房子,法拍房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是在竞拍过程中,在相同价格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可以优先买到房子,比如别的竞拍者出价200万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也可以出价200万,不用再加价出价竞拍。但是以文山市这栋房子拍卖为例子,竞拍加价,一次最低加价幅度只有1000元而已,也就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最多是少花1000元就可以买到这栋房子而已。
但是以优先购买权身份报名竞拍,在加价竞拍过程中,是显示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的,而普通竞拍者就只显示一个竞买号。这样一来,竞拍过程中,如果遇上专门抬价的竞拍者,其抓住了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拍者一定会买下这栋房子,那就可能不断加价,抬高价格了,最终造成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拍者高价买下房子。所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拍者,是有利也有弊,在几千万的拍卖中,可能有利,但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拍卖中,不见得有利,因为价格低的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不是很大。
再回到此次文山市这栋拍卖的房子,这栋房子最终虽然高价成交了,不过房子确实不错,无论是房子本身还是房子所处的地段,这或许也是房东一定要重新买回房子的一个原因。这栋房子位于文山市新城路北段,附近有文山市第一中学,文山市四中、文山市第五小学、文山实验小学(北校区)、文山市医院、文山市妇幼保健院、文山七花广场、文山城北客运站等。
不过此次拍卖的房子,土地是属于划拨用地,在重新过户的时候,竞得者还需要额外缴纳土地出让金,实际价格不止230万元而已。所以,对于此次文山市这栋拍卖的房子,大家觉得房东再买回来,值不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