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都在读《乐毅报燕王书》,我试着按条文写法罗列于下。
一、儒将的文采非一般人可比
自古以来,向上级表明自己心迹的书信都很难写,尤其是,这个上级有可能还是国君这个级别。当上级对下级有生杀大权时,下级说话就很不容易。
郑观应说:古之所谓将才者,曰儒将、曰大将、曰才将、曰战将。乐毅、羊祜(hù)、诸葛亮、谢安、韦睿、岳飞等,儒将也。
有文化的武将,一个个都心思玲珑剔透。比如,乐毅在这封信中说:
望诸君乃使人献书报燕王曰:“臣不佞,不能奉承先王之教,以顺左右之心,恐抵斧质之罪,以伤先王之明,而又害于足下之义,故遁逃奔赵。自负以不肖之罪,故不敢为辞说。今王使使者数之罪,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书对。”
细细体味这两句: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
这样的话,我不知道是《战国策》的编撰者刘向写的,抑或真的是乐毅本人写的。
一个武将,驾驭文字的能力,竟然可以达到这种高度!
我想起《东周列国志》第九回郑庄公托祭仲带话给周桓王,是这样描写的:
祭仲叩首再三,口称:“死罪臣寤生,不忍社稷之陨,勒兵自卫。不料军中不戒,有犯王躬。寤生不胜战兢觳觫(húsù,怕得发抖)之至!谨遣陪臣足(祭仲)待罪辕门,敬问无恙。不腆敝赋,聊充劳军之用。惟天王怜而赦之!”桓王默然,自有惭色。
郑庄公的大将祝聃一箭射中周桓王的肩膀,派祭仲来讲这番话,言辞表面恭谨之至。
二、“故不敢为辞说”的“为”字训释
此处的“为”应当训作“有”,见《经传释词》或《汉语大字典》;辞说,辩解,辩白。
这一句译作:所以不敢有辩白。
三、“之”到底指代什么?
原文:臣闻贤圣之君,不以禄私其亲,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随其爱,能当者处之。
其中,“功多者授之”和“能当者处之”的“之”到底指什么呢?
许多版本译作“功劳多的人才给他”和“才能相当的人方才给他”。
按道理,“功多者授之”应当代指“不以禄私其亲”的“禄”;“能当者处之”应当代指“不以官随其爱”的“官”。
这一段译作:我听说贤圣的君王,不拿爵禄偏爱他的亲人,功劳多的人授予爵禄;不把官职信任委用他喜爱的人,能力匹配的人委任官职。
四、“随”字能译作“随意”、“随便”吗?
原文:不以官随其爱,能当者处之。
许多版本译作“不把官职随便授予他喜欢的人,能力匹敌的人(才)委任官职。”
这是把“随”字作副词“随便”或“随意”讲,而“授予”则是添字译。
“不以官随其爱”显然和“不以禄私其亲”的句式完全一致。既然上句中的“私”作动词“偏爱”讲,那么,“随”字肯定也是动词。
只不过,此处的“随”字就颇费思量。
何建章《战国策注释》P1416注:“随,任也,不拿官职让其宠爱者去充任。”
疑点在于:此注“任也”,诸字词典皆作“听任”解,未有解作“充任”者。
这个字,我反反复复琢磨了好几天,始终不得要领。
后来我查字典,随,训作“任”,归入“听任”义项。
后来,我进一步查“听任”,发现“听任”可解作“信用”,而“信用”可解作“信任委用”。
因此,这一句不妨译作“不把官职信任委用他喜欢的人,能力匹敌的人(才)委任官职。”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