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初二男生在早读期间,和同学发生矛盾,被老师带到办公室殴打,导致男生面目

重瓦下庆 2025-04-12 10:49:30

河北承德,初二男生在早读期间,和同学发生矛盾,被老师带到办公室殴打,导致男生面目全非,嘴唇也撕裂了,缝了几针,牙髓也坏了,喝口水都疼得他一直发抖,事发之后,老师拿出20万封口费,他威胁学生和家长,他有关系和背景,要是敢说实话,就让他们没有好果子吃,家长站出来了,愤怒地说道:这不是钱的事,这是孩子的人格尊严,我将硬杠到底。

来源:中闻世界

张女士看着自己的儿子,面目全非,嘴唇撕裂,缝了几针,两片嘴唇合都合不到一起了,牙髓也坏了,现在喝口水都痛苦,经常痛得发抖起来,她看着就心疼,恨不得孩子身上的疼痛都在自己身上。

曾经她的孩子,是那么一个活泼开朗的,健康的男孩,如今看上去,他已经非常焦虑,非常抑郁,也有了严重的躯体化了,孩子一想起这件事,他晚上还会做噩梦,常常被惊醒过来。

看着痛苦的孩子,江女士又想起这件事情,她决定,要为孩子讨个公道。

事情发生在3月10日,那天的早读课结束,江女士的儿子小泰,和同学们聊天,聊着聊着,他就其中一个同学发生了矛盾。

同学之间发生矛盾,顶多就是相互推搡一下,或者相互骂一下,这都是很正常的,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不正常了。

他们发生矛盾,那吵闹的声音引来了老师,老师二话不说,也不问缘由,然后就将小泰带到办公室。

小泰以为自己会被老师劈头盖脸地骂一顿,他打算和老师解释一下,他和同学之间的矛盾,让老师主持公道,可是他还没来得及说话,老师的拳头就落到他身上了。

瞬间,小泰就感到一阵阵的疼痛频频袭来,他的脸上被挥了好几拳,牙齿都感觉被打落了,嘴唇更是撕裂般疼痛。

被一阵殴打后,小泰的脸就变得面目全非了,嘴唇流着鲜血,他的嘴唇真的被撕裂了,牙齿也松了。

好在这是在学校,有别的老师阻止了那个老师的继续殴打,他们赶紧将小泰送往医院,给小泰的嘴唇缝了几针。

事情发生之后,小泰也是非常愤怒,他委屈地和母亲诉说这一切,母亲江女士看着儿子,更是气得浑身都发抖。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他们气得夜夜难眠,小泰更是焦虑了,抑郁了,更是躯体化了。

而那个打学生的老师,竟然没有对学生道歉,反而威胁学生,他告诉学生,如果对这件事敢说一句实话,就让他和家长都没有好果子吃,他有的是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

江女士得知这个老师威胁自己的孩子,马上到学校交涉这件事,可是她得到的结果是,那个老师愿意出20万封口费,然后就没有别的处理了。

20万,就想践踏她孩子的人格和尊严,江女士马上回骂了那个老师,这是钱的事吗,这些钱能买回孩子的人格和尊严吗?这么健康活泼开朗的孩子,多少钱能买来这样的孩子?

有人劝江女士,就把这笔钱给收了吧,对大家都好。

真是站着不知道腰疼,这件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自己的孩子身上,没人知道这种痛苦是怎样的。

她只知道自己的孩子,已经非常痛苦了,她不希望这么小的孩子就对权势和金钱屈服,她要给孩子讨一个公道。

江女士说,她将会硬杠到底,直至那个打学生的老师被清除出教师队伍,并真诚地向他的孩子道个歉。

那么该如何认定老师打学生这件事情呢?

1、 老师打学生的这个事情,老师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行为,至于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要看学生的伤是轻伤以下还是轻伤以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轻伤以下,那么老师的行为是一般的违法行为。

就算是违法行为,就算对方是老师,就算他有背景和关系,他也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 如果孩子的伤是轻伤以上,那么老师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作为一名老师,将学生打到轻伤以上,这行为是很恶劣的,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3、 发生这样的事情,孩子焦虑了,抑郁了,严重躯体化了,证明孩子受到了很严重的精神损害,江女士可以为孩子,要求老师进行精神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除此之外,小泰身上所受到的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老师也应当承担。

那么你对老师打学生这样的行为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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