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确认:1.再审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当事人的诉讼恢复至原一审裁判之前的状态。2.一审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重新进行审理,该程序不是再审审理程序的延续。3.作出的生效裁判亦非再审裁判,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再审。法条依据:《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可以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判决援引:(2021)最高法民再371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赤峰九赋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
最高法确认:1.再审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当事人的诉讼恢复至原一审裁判之前的状态。2.一审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重新进行审理,该程序不是再审审理程序的延续。3.作出的生效裁判亦非再审裁判,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再审。法条依据:《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可以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判决援引:(2021)最高法民再371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赤峰九赋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