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辉煌 刘鑫月
摘要:乡村治理目标变更、资源下乡,及规范下乡导致乡村治理结构的转变,进而引发村干部工作方式的改变;同时,资源下乡本身构成职业化的经济基础,由此催生村干部职业化现象。村干部职业化的显功能在于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增强了治理规范性,但是也导致村干部流动性增大和干群关系悬浮等潜功能。村干部职业化的治理影响与乡村社会的资源承接能力紧密相关。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应采取动员乡村社会力量和激发村民主体性等方式,强化乡村社会的资源承接能力,以实现自上而下的财政资源与自下而上的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
一、问题的提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21世纪初期,随着城乡发展差异的扩大,解决“三农”问题成为国家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在税费改革后,国家与农村的关系开始从原有的汲取型关系向反哺关系转变,大量的资源输入农村,也由此推动乡村基层治理主体中的村干部由兼业状态转向职业化状态。村干部职业化及其影响引发了热议,并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
从“集权的简约治理”注时代至今,村干部的角色随时代更迭而演替。针对20世纪上半叶华北地区的村庄治理,杜赞奇提出经纪人模型,即“赢利型经纪”和“保护型经纪”的村干部角色类型。在经纪人模式下,民国时期的基层政权建设得到一定程度的强化,但最终仍走向内卷化的结局。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党的领导全方位嵌入乡村治理体系之中,形成“政社合一”的一元化治理结构。在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的干部成为管理乡村的主体。注自改革开放后,在“乡政村治”格局下,由村民推举的村干部成为国家和乡村的连接点。徐勇指出此阶段的村干部具有双重角色,即国家代理人与村庄当家人。注不同于前述观点,吴毅对村干部的双重角色进行解构,指出村干部在角色与行为上所具有的特征更适合被称为村庄秩序的“守夜人”与村政的“撞钟者”。注除制度环境和社会基础外,黄思指出还应考虑村干部的主体性,其作为“社会人”的角色也将对基层治理产生重要影响。注
村干部角色演变过程是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历程的缩影。随着角色演变,村干部逐步走向职业化,且产生了分化现象,其中有“富人”“中农”和“能人”等类型。从地域上看,“能人”治村或“中农”治村多出现在中西部地区,“富人”治村多出现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由于村庄基础和村干部个体差异性,“富人”治村在不同区域呈现不同的情形。
“珠三角”地区形成了“回馈型富人治村”模式,其治村动力在于“富人”通过承担恢复村庄公共秩序的责任,重塑基层秩序,进而实现人生意义和价值。社会强关联和集体经济充裕性均保障了“富人”治村的公共性,防止出现村庄治理异化现象。注受市场的考验及低报酬的限制,浙江一带的村干部大多也由“富人”担任。但“富人”间的激烈竞争及村干部任务的增多,导致该地区村干部呈现不稳定与低度职业化特征。注
相比“富人”治村,“中农”治村具有一定的优势。“中农”不但在农业治理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且在维护村庄秩序方面更是关键人物。利益在村和关系在村的“中农”同村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更是村庄与外界联系的中间人。由此,中坚农民是村组干部的最佳人选。注从村庄社会视角来看,中西部留守型村庄呈现出村人口少、内生性治理事务稀疏、治理资源受限等特点,维持型村庄加兼业“中农”治村才是中西部留守型村庄治村的长久之计。注
与“后税费”时期的“中农”治村和“富人”治村不同,“能人”治村具有发展性、社会性和行政性的特征。注在大量行政任务下达至村庄的情境下,村庄“能人”摆脱国家代理人或僵硬办事员的角色,兼具国家代理人与村庄当家人的双重身份,并通过强大的利益吸纳、资源整合与推进治理单元下沉等方式,取得较好的治理效果。但“能人”治村在某些情况下也会造成负面效应,如村民的政治效能感被弱化和不均衡的分利秩序的形成。注
虽然各地的村干部由不同类型主体担任,但其职业化逻辑具有一定规律性。村干部职业化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即试图通过激励系统再造来解决村干部不胜任难题。注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职业化是为应对乡村治理主体去精英化的困境而采取的改革举措,由此以保证村干部队伍的精英化面向。注“后税费”时代的村级组织愈发呈现科层化趋势,其内在逻辑在于村庄权威的衰变和乡镇权威的蜕变。注在基层治理转型的时代背景之下,村干部职业化的充要条件是基层行政的整体变迁。密集型资源是村干部职业化的经济基础,并将加快村级组织行政化的趋势。在村庄自主性力量无法保证自治的前提下,村干部职业化是国家行政权力下沉并向基层输入资源和公共规则的结果。注
既有研究从村干部角色演变、村干部主体的分化,及职业化逻辑等多个角度对村干部职业化展开讨论。梳理村干部职业化的逻辑时可以发现,现有研究要么以基层治理现代化作为背景来分析村干部职业化逻辑,要么从基层治理主体无法胜任的角度对职业化逻辑进行解释,均未深入剖析资源下乡过程中村干部职业化的需求和逻辑。资源下乡本身是一种现实,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一个重要面向。本文以T镇为个案,探讨资源下乡是如何推动村干部职业化的,并对其机制、影响展开分析。此外,本文将借助功能主义的分析框架对村干部职业化的影响展开讨论。显功能和潜功能的划分由默顿提出,显功能是有助于系统调试、为参与方期望和认可的结果,是有意安排的后果;潜功能则是无助于系统调试、不被期望也不被认可的结果,是无意图的后果。注对村干部职业化的显功能和潜功能的讨论将有助于人们加深对村级治理的理解。
T镇为粤西地区一个普通乡镇,该镇位于两市接壤处,地处交通干线,共有户籍人口约4万人,包括1个居委会和15个村委会,总面积约193平方公里。T镇虽属广东省,但受地域等因素限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T镇下属的行政村部分青壮年人口外流,除部分为主动留村的人口外,大部分在村人口为妇女、老年人和儿童等留守群体。本文的经验材料和相关思考来自笔者及所在团队于2023年1月在T镇开展的驻村调研。调研采用半结构式访谈等方式收集资料。
二、村干部职业化的发生机制随着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国家与乡村的关系发生了巨大转变,中央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治理目标。为保障新的乡村治理目标顺利落地,中央陆续向乡村调拨资源。同时,资源分配的规范化需求带来了规则下乡、程序下乡、监督下乡和技术下乡。治理目标的变更、资源下乡,以及对资源使用的更高规范性要求带来了治理结构的变化,治理结构变化则引发了村干部工作方式的变化,即代理人兼业方式难以满足日益繁杂的工作要求,而相对充沛的资源又为村干部全职工作提供了物质基础,从而催生村干部职业化现象。
(一)乡村治理目标变更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中国乡村治理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乡村治理的中心任务围绕计划生育和税费提取展开。在此阶段,基于国家能力的有限性以及乡村治理的复杂性,治理者更强调治理的有效性,即降低完成村庄社会公共事务的成本。但在治理过程中,一些村干部行政行为相对不规范,部分地区干群关系有待提升。对乡村治理有效性的过分追求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基层政权合法性,即相对弱化了乡村公共管理的合规度和社会认同度。注
21世纪初期,为缓和干群矛盾、减轻农民负担,并进一步规范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基层干部行政行为,中国开启了基层治理变革。得益于分税制改革,中央财政汲取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由此减少了对地方财政的依赖,并为支持乡村建设奠定财政基础。自农业税费改革后,国家与农村的关系由汲取关系转变为输入关系,并开启了“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道路。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将乡村建设的重要性提升至新层面。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由此可知,以治理有效与治理合规相平衡为核心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成为新时期中国乡村建设的主要目标。
(二)资源下乡与规范下乡在“税费时期”,计划生育和税费征收是农村基层治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基于乡村治理事务的复杂性及乡村社会的特殊性,村干部在完成下派任务时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因而乡村治理缺乏统一流程,其非规范性和非程序性较为显著。自进入21世纪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改变,主要体现为税费改革后,国家资源陆续被输送至基层,群众的服务工作得到强化。与此同时,乡村治理现代化成为国家重点工作之一。为保证乡村发展及其现代化建设,自上而下的资源以项目制的形式被陆续调拨至基层。乡村治理与资源流向密切相关,国家资源下乡可归纳为两类:一是到户到人的财政资金,二是不到户的农村公共建设类资金。第一类资源涵盖种粮补贴和低保补助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其主要服务对象为全体或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民,进村后不再分配,该类资源在村庄内部不生产“公共性”。第二类资源则被运用于村庄公共品供给,如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治理等,其成果由全体村民共享。注
在“后税费”时代,国家资源陆续进入乡村。在此阶段,村干部需要主动或被动承接各类治理任务和服务活动。在此情形下,有条不紊的治理节奏才能保障治理过程的高效性。但受“税费时期”延续而来的治理方式的影响,资源输入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成为迫切待解决的问题。为保证资源下乡的规范化,国家对资源项目提出相应考核标准,出现规则下乡、程序下乡、监督下乡和技术下乡等普遍的治理现象。注
(三)乡村治理结构转变乡村治理结构又称乡村治理模式或乡村治理体制,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乡村社会所保持的较为稳定的治理模式,涵盖组织机构、治理资源整合及村庄社会的纵横权力关系等。注乡村治理目标的变更、资源下乡,以及资源使用的规范性要求导致乡村治理结构的变化。
在资源下乡过程中,基层政权需承接公共品并担负大量公共服务,因而其治理事务变多、变实、变硬。资源的有效转移和迅速落地离不开基层组织的高效运转,然而原有的乡村基层是由兼业村干部负责下的、相对较为涣散的组织,难以保证高效有序地承接国家下派的资源。为落实各项行政事务并提高资源利用率,乡村基层组织亟须完善。由此,资源分配对乡村治理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建立一种服务于资源分配的组织架构,并应具备结构清楚、权力明晰等特征。
在治理资源整合过程中,规范化逻辑成为不可避免的要求。进入“后税费”时代以来,为解决村庄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国家对村民自治事务的指导逐步加强,主要体现为治理过程的制度化趋势和程序化走向。在乡村治理实施方式方面,技术化逻辑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各类电子信息设备的推广,资源整合的效率、可行性和规范性被极大程度地提升。而由此带来的治理非人格化、治理信息化和治理精准化对村级治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注
乡村组织体系的科层化、治理过程的规范化,以及技术化均体现出乡村治理结构的转变。乡村治理结构的转变提升了村干部的专业性并加速村干部职业化转型,促使村干部由兼业状态转变为专职状态。此外,自上而下的资源输入为村干部职业化提供了充沛的物质基础,使村干部稳定的薪酬和一定的福利有了保障(图1)。
图1村干部职业化的发生机制三、村干部职业化的影响随着乡村治理目标的变化,国家对农村投放了越来越多的资源,以此实现新的治理目标。在资源输入过程中,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因此,作为代理人,村干部应运用既有资源完成中央的既定目标,并保证资源使用的合规性。基于此,考察村干部职业化的显功能就是考察治理有效性和合规性的实现情况,而潜功能则是意料之外的治理结果。
(一)村干部职业化的显功能1.治理有效性提升在兼业状态和非规范化制度下,除计划生育和税费提取等事项外,村干部的其他任务均较为虚化。资源下乡扭转了此现象。在资源下乡过程中,行政事务激增且日益实化、硬化。职业化的村干部需承接上级下派的各项任务并完成既定的各项目标,这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和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在职业化后,村干部的职责分工更为细化,各行政村村干部各自负责对接上级部门的各项事务,完成相应的任务目标。由此,职业化的村干部将利于资源进村,方便资源和任务顺利落地。以T镇各村为例,职业化的村干部向上对接困难人群补助、撂荒地治理和涉农补贴等治理事务,向下则按照规定将资源划拨给各自所辖片区中符合要求的村民。
我们在村里有干不完的工作,天天都有会议,刚完成又布置新的任务,又有其他活动。残障人士服务工作、低保、丢荒田等,忙不完的事。乡村振兴是现在最重要的工作,现在大概有几十个部门在管我们,有30多个口子和我们对接。T镇是以行政村的人口分配干部的,上面的工作口子是一样的,所以我们每个村对接的任务都一样。我们干部每个人负责不同的内容,对接不同的部门。这样的话,每项任务目标都能找到负责人,可以保证目标的高完成度。(访谈时间:2023年2月2日;访谈对象:T镇D村党支部书记)
此外,在技术下乡方面,T镇各行政村引入信息技术,如网格化管理、12345热线电话和“粤智助”等。乡村传统的治理操作方式主要靠人工进行信息传递——此种方式可能造成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存在信息差,并给工作带来模糊地带,为个别村干部提供谋利空间,由此降低治理资源的利用率。伴随各类技术的迅猛发展、治理新局面的出现,以及资源的进入,乡村治理的操作方式出现信息化和技术化的新趋势,即运用新兴技术手段替代人工模式,以避免人为传递的模糊性和滞后性。信息化和技术化使得原有治理中的非正式化的权力资本丧失运作空间,人与事的分离保证了治理的公正性,以此便于保证信息公开透明性,促进资源的精准性使用,推动乡村治理效率的提升。
2.治理规范性增强在规范化要求下,村干部的专业性和专职性得到增强,职业化的村干部按规定严格行事,提升了资源使用的合规程度。在此背景下,T镇各村严格践行规则下乡、程序下乡和监督下乡等治理要求,并落实在办公方式和办事流程等方面,具体体现为“留痕式”办公方式、规则化坐班制度和程序化制度安排等方面。
在规则下乡和监督下乡方面,T镇各村均采取办公“留痕式”和坐班规则化的治理要求。在2017年以前,T镇村干部采取灵活的工作形式且无法长时间驻扎于村委,此阶段其非正式化的基层工作形式显著,为典型的非规范化治理。在彼时资源有限且监督不足的情形下,兼业态的村干部是与其较为适配的模式。自2017年以来,随着大量的国家资源陆续下乡,农村建设由此迈入新阶段。T镇村干部的工作方式被强制性规范化,如“早九晚五”工作时间制度、上下班打卡机制、工作台账,以及各类书面材料撰写等。通过颁布各类治理规则,T镇村干部走向全职化道路,并开启规范性办公形式,以此更好地为乡村建设服务。
我2014年过来上班,一个星期上1个小时班,没什么事情干。我当时做了很多业务,开车、搞养殖。当时村委会很闲,周一、周三、周日赶集,不用上班,也不用开门。从2017年开始我们就很忙了,上面的检查增多了,自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后,国家下拨资源更多,工作规范性要求更强了。这两年就是忙撂荒地复垦、巷道硬底化、“三清三拆”等工作。(访谈时间:2023年1月31日;访谈对象:T镇N村党支部书记)
在程序下乡方面,T镇对各行政村的事务流程有详细规定,如财务审批、项目报批和村民选举等事项。程序化的办事流程便于上级政府管理,也便于村干部工作对标。治理的程序化规定能够减少人为操纵因素,弥补乡村基层治理过程中的漏洞,以此保证资源使用的正规性和可追溯性。
现在办事都讲流程,选举、财务审核等都要按规定来。有些村干部辞职了,我们要补选干部,虽然补选流程比正式选举简单一点,但是也挺麻烦,要开很多会,有的还需要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参会。(访谈时间:2023年1月29日;访谈对象:T镇G村党支部书记)
(二)村干部职业化的潜功能1.村干部流动性增大治理事务陡增使村干部的工作日益繁杂,同时规范化的组织架构并没有普遍提升村干部对其岗位的认同感。村干部职位的文职性质往往能够吸引那些利益不在村的人竞选村干部职位,出现村干部年轻化、个别村干部“走读”等现象。基于此,村干部与岗位的黏性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被削弱。在资源下乡过程中,尤其是自2017年以后,T镇各村村干部流动性增加了。有村党支部书记将村干部流动性增加归因于职业化带来的责任和压力。
我们这边有些村干部住在县城或者镇上,只有工作时间才会出现在村里。而且跟以前相比,现在的村干部越来越年轻了。(访谈时间:2023年1月31日;访谈对象:T镇S村党支部书记)
近年来我们镇的村干部流动变大了,有些村干部都辞职了,甚至个别村几年就换了三四次。我个人认为可能因为是我们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少数村民配合我们工作的态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有时上级检查较多,有些工作耗时耗力。我们压力不小啊。(访谈时间:2023年1月29日,访谈对象:T镇X村党支部书记)
2.干群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呈现悬浮状态注在资源下乡过程中,村干部的注意力可能会被形式化事务占据,同时,规范化的资源分配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导致村务服务去人格化。双重因素叠加在某些情境中会造成干群关系呈现不同程度的悬浮状态。兼业时代的村干部生产在村、居住在村、利益在村,整个家庭长期浸泡在乡村社会之中,对村庄和村民有较为深入的了解,而职业化时期有少数村干部不驻村,呈现脱离乡村社会的倾向。
首先,在村干部职业化环境下,T镇各村村干部的办公时间被固化、办公场所被限定,有些地方的办公楼将村干部与其管辖领域内的村民分隔开,那些不驻村的村干部可能难以融入村民之中,由此这小部分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接触和沟通自然会受到某些限制。
现在我们这边大多村干部都是准时准点上下班,但是手上任务没做完可能就需要加班。办公的话就是在党群服务中心的大楼里。(访谈时间:2023年1月31日;访谈对象:T镇S村党支部书记)
其次,从激励角度分析,T镇政府为落实资源分配的各项任务,督促各村干部高效完成上级指派的工作,保证治理过程的畅通性,实行各类激励政策,如评选美丽乡村等。但实际效果表明,T镇某些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相对注重自上而下的考核要求。在此情形下,有些村干部有时在某种程度上倾向于把上级下派的工作列为优先级。
去年县委牵头,乡村振兴办协助,举办了十大美丽乡村评比活动,还有十大落后村。这些评比要求对村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比较小,但会涉及村委会的绩效考核。(访谈时间:2023年1月29日;访谈对象:T镇X村党支部书记)
最后,资源规范化分配的要求可能导致部分村干部以事务为导向,也导致村干部在有些场合可能难以有较大的决策权。T镇村干部表示,大多时候都是按照章程行事,有时候会受限于规范和程序的要求,难以变通,无法保证解决部分村民的某些需求,由此有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导致个别村干部与部分村民间的疏离感。此外,村干部职业化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基层治理的事本主义逻辑,使得某些村民的需求未受到足够重视,进而可能降低资源利用效率。
四、结论与讨论相较而言,经济发达地区的乡村资源丰沛、治理事务频发且内生性强,原有兼业村干部无法胜任现时任务,且非正规化的村治模式也无法保证村民的常规需求,由此村干部职业化是基层组织自发演变的必然现象,且契合村庄发展阶段的特定需求。注职业化的村干部与密集资源规范化的分配需求相适宜,规范化等要求能够尽量避免村干部的人为操纵,进而规避非规范化程序的消极影响。欠发达乡村的干部职业化虽然也取得相似的结果,但同发达乡村相比,其成效并不完全一致。
T镇村干部职业化就是资源下乡背景下欠发达地区乡村治理转型的缩影。从机制形成的内部结构变迁视角来看,为更好地建设乡村,国家资源陆续进入农村社会,使得乡村治理事务大幅度增多,且向实化、硬化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原有兼业的村干部已无法承接如此重任;同时,大量资源输入为村干部职业化提供资源基础,村干部职业化似乎成为一个难以避免的发展趋势。此外,资源分配的规范化要求带来规则下乡、程序下乡、监督下乡和技术下乡,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专业性和专职性。由此,村干部由兼业时期迈入职业化时期。
T镇近年来随着人口外流,在村人口为少数主动留村的经营者和多数被动留村的妇女、老年人、儿童等群体。养老需求和农业经营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成为在村群体最为关切的焦点。但随着农村社会中社会关系由强转弱,村庄联系较为松散,组织难度加大,社会承接力有待提升,使得资源供给主体同需求主体的关联有待进一步强化。这也许导致某些群体的需求可能未必被充分了解,现实的村庄建设轨迹可能不一定与其需求完全一致。
对T镇的个案分析表明,由欠发达乡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和需求可知,资源承接能力并非仅依靠资源分配方式和行政体系完善来达成,在某种程度上还需要将基层社会组织起来,通过分配型动员体制来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的有效性。注因此,在资源输入过程中,在推动村干部职业化等基层行政规范化的同时,必须提升基层社会对资源承接的能力。可见,提升基层社会的资源承接能力也应是实现欠发达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方向和内容。正是由于其基层社会承接资源的能力有待提升,在村个别群体的真实需求可能未被完全了解与充分满足,从而产生了一些意料之外的影响。为保证资源的高效利用,在推动行政体系规范化、程序化的同时,欠发达地区应采取组织化策略,动员乡村社会力量,提升乡村社会的资源承接能力、激发在村各个群体的主体意识,并提升其参与治理的意识、培育双面向的村干部,以回应上下双重需求。
首先,应积极动员乡村社会力量,提升乡村资源承接能力。职业化的村干部在资源下乡过程中在执行政策、完成上级任务的同时,要重视动员村庄社会力量参与治理过程。资源下乡是为缓解乡村困境,更好地建设乡村。因而资源落地过程应同村民的真实需求相结合才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用。国家资源下乡是为产生普惠性效果,为更好地实现这一效果,应发动乡村社会力量参与村庄治理过程,即采用分配型民主注的策略。在分配型民主中,所有村民可通过民主程序来参与资源的分配过程,能够代表自身及部分村民表达利益诉求,从而避免陷入“少数决定多数”的困境之中。同时,村民通过参与公共资源的使用而获得更大的公共资源分配决策权。通过动员乡村社会力量参与到治理之中,分配型动员可以将自上而下的资源转移与自下而上的农民组织相结合,充分激活村庄治理。
其次,应进一步激发在村各群体的主体性,提升其参与治理的意识。受制于自身及外部因素,欠发达地区在村人群中的妇女、老年人等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而乡村治理与每一位在村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治理过程将对不同群体产生不同的影响。在村妇女、老年人等群体如果主动参与意识较低,便意味着他们放弃治理参与权,也就很难为自己的真实需求发声,从而无法影响治理资源的流向。
为合理推进乡村基层建设,欠发达乡村地区在规范化乡村治理行政体系的同时,应通过组织动员激发在村各个群体的主体参与意识,采取入户政策宣讲和大会动员等措施来提升他们参与村庄治理的意识,同时通过建立“治理大家谈”的方式来为其提供倡议渠道。当村庄妇女、老年人等群体也能积极参与村庄治理过程,乡村治理建设得到绝大多数群体的参与和支持时,资源下乡便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其价值。
最后,应培育双面向的村干部,有效回应自上而下的行政需求和自下而上的社会需求。在行政化治理体系下,欠发达地区村干部在具有较强的向上面向的同时,还应多到群众中去,通过加强日常交流更好地了解在村村民的真实需求,村干部应既是政策执行者,又是村民的代表。乡村建设既要重视基层党委、政府主导,也要让村民作为村庄生活的实际参与者更应融入治理之中。作为国家和村庄的关键交汇点,村干部一职具有重要意义,其向上和向下的面向将对乡村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为顺利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现代化建设,需要培育双面向的村干部,以此实现自上而下的资源与自下而上的社会需求有效结合。
原标题:村干部职业化的发生机制及其影响——基于村干部主位视角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农村基层干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研究”(项目编号:20CKS068)
作者:林辉煌,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刘鑫月,中山大学哲学系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华南农村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邮编:510641。
来源:《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