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改判●司法拍卖视野下税费负担无法律强制规定时,从约定

案例检索集散地 2023-08-06 13: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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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是案例分析文章总第198篇民事类 实体类

主题是合同纠纷之诉第27篇之司法拍卖第2篇.

法条适用:《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规定》第三十条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当事人中:

绿色字迹为被告或原告方,最终结果是胜诉亦或是部分胜诉

黄色字迹基本为第三人,或者是原告亦或者是被告,一般是被执行人

红色字迹为被告或原告方,最终结果是败诉亦或是部分败诉

提出问题

司法拍卖活动中,出卖人往往通过等文件或者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税费。《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此时,法律规定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任何争议。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如何处理?

裁判要旨

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能够预见的权属变更税费,原则上应由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与权属变更无关的超出竞买人预见的税费更应由法定纳税人承担,“除非买卖双方当事人有明确具体的特别约定”

案例索引

①法院他案查封爱华医院(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被申请人)案涉土地及设备

②执行中,法院发布《拍卖公告》,对土地及设备依法进行拍卖

③金创盟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竞得案涉土地及设备

④金创盟公司缴纳税后。取得土地使用权

⑤税务局初步核算爱华医院因本次拍卖欠缴税金及相应滞纳金合计6396828.42元

⑥后爱华医院起诉金创盟公司补缴

⑦庭审中,金创盟公司对爱华医院主张的税费产生的滞纳金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异议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成都中院(2019)川01民初6964号

结果:金创盟公司于向爱华医院支付税款5322925.59元;

◉金创盟公司不服

请求不承担爱华医院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款1579094.16元

二审法院:四川高院(2021)川民终416号

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理由:

1.金创盟公司自愿参加案涉竞拍且竞拍成功,《拍卖公告》对其应当具有约束力。

2.《拍卖公告》已明确提示竞拍人须注意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接受案涉土地及设备拍卖属于净值拍卖的事实。

3.人民法院已尽到合理的注意及风险提示义务

◉金创盟公司申请再审

再审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59号

结果:

一、撤销一审、二审民事判决

二、金创盟公司向爱华医院支付3743831.43元

三、驳回爱华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

理由:金创盟公司不应承担爱华医院补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579094.16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属于约定的“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一、从文义解释上看

1.《拍卖公告》第六条用概括加列举的方式约定了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的税费,概括即“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列举即括号中列明的相关税费

按通常理解:

①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应先以列举项目为准

②如果某项税费不属于列举项目,则应判断是否属于“概括”范畴。

2.城镇土地使用税并非括号列明项目

3.《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基于土地使用权人实际占用土地而征缴的税种,是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设置的税种,与土地权属变更无关,不属于“办理过程中”的税费

二、从体系解释上看

《拍卖公告》第六条由三句话组成,第三句话是

对买受人自行承担税费的约定,前两句话为“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第三句关于税费负担的约定系在权属变更语境下作出的,并不包括权属变更过程之外的税费

三、从交易规则或习惯来看

1.根据《网络司法拍卖规定》第六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三项

司法拍卖中应当说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在拍卖公告中特别提示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拍卖财产的瑕疵和权利负担等类似信息应当为被执行人掌握。

本案中,爱华医院并未举证其提供了与案涉土地相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欠缴情况,《拍卖公告》未对该笔税费欠缴情况进行说明和提示,《评估报告》也未说明该欠缴情况及其对土地评估价格的影响。

基于披露信息的信赖,金创盟公司在参与竞买时对承担城镇土地使用税未有预期应属正常。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在竞买人一般无法查询到被执行人欠税信息,由金创盟公司承担拍卖时不属于权属交易行为产生的且无法预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有违公平原则

3.《网络司法拍卖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中公示“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虽与案涉土地直接关联,如若未经特别说明,即要求金创盟公司承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关键词

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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