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王佳佳法官的评查问题

厕所读书 2024-08-30 17:00:33

有专业法官嘲笑我是“法盲”。

我反击他们是“专业法盲”。

我为什么不是法盲?

因为我分析案件时,肯定会看法律,还看整个法律体系。

对法律、法律体系有了系统了解以后,我再去看看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再去看看省院的相关规定。

我不会象这些“专业法盲”,他们忘了法律的规定,更不知道法律体系,连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都懒得看。就直接找来省院的相关规定,

不论案情然后,生搬硬套。

所以我称其为“专业法盲”。

言归正传:

王佳佳法官这个案件,郾城区法院通报中,提到了“评查”。

由于我是“法盲”,我不知道评查是什么意思。

我找到这个东西:

由于我是“法盲”,不懂得这个东西是否过期。

既然在官网上查到,就列列我的认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第二条  案件质量评查以提高审判质量为目标,以服务审判为宗旨,以强化案件内部质量监督为重点,以制度化的考评检查为手段。通过评查,对人民法院已办结的案件,从立案到执行,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及质量管理。

我们看看我找到的这个评查办法。

它是为了“内部监督”,

也就是说为了发现问题而作的工作。

它似乎并不是对郾城区法院的通报进行背书。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第十二条  案件质量评查,主要采取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等形式进行。

第十五条  重点评查是针对已结的特别案件和受到特别关注的案件进行的重点检查评定。

    重点评查由上级法院或本院领导安排部署。其中上级法院部署重点评查工作时,一般应采取异地推磨式交叉评查、集中评查、开门评查等方式进行。

    对改判案件、重审案件、三年以上未审(执)结案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查的比例或数量,但应由审管办采取随机方式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显示的有关案件中抽取确定。

    对下列案件可以实行重点评查:

    (一)被上级法院改判的案件;

    (二)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包括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的重审、再审;本院院长依法提起的再审),经重审、再审,认定原审确有错误或发回重审、提起再审理由成立,被依法改判的案件(只评查重审前的案件);

    (三)审理(执行)期间在三年以上的案件;

    (四)提起国家赔偿的案件;

    (五)本院领导要求评查的案件和通过其它途径发现可能存在严重审判质量问题的案件;

    (六)领导机关及上级法院交办、督办的案件;

    (七)引发重大涉诉信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八)社会普遍关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

    (九)其他需要重点评查的案件。

评查分:

常规评查

专项评查

重点评查

王佳佳这个案件,应该是引起特别关注才搞的评查,

应该属于重点评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第十七条  案件质量评查等级分为优秀、合格、瑕疵、差错、违法违纪等五类(其中重点评查不设优秀等次)。

重点评查,其实是出现了问题才搞的评查,

不设“优秀”等次,我是非常理解的。

也就是说,王佳佳这个案件,没有“优秀”等次。

最好结果也就是一个“合格”。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第三十五条  案件质量评查实行整改反馈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整改,整改措施要落到实处,整改结果、效果,应定期通报、反馈(评查结论仅对案件的认定和处理起参考作用。评查结论及整改情况为内部资料,不得外传)。

这个“不得外传”的规定,我是非常理解的。

如果我查到的这个文件有效,而且和通报中的“评查”对路,

那么,郾城区法院通报中的“评查”,其实不应该提及。

“不得外传”,为什么要把内部工作进行通报呢?

从法院系统启动“评查”,

一般是“重点评查”,没有设“优秀”等次,最好就是合格。

法院系统内部对本案处理,在这个地方应该是得当的。

法官被害,是非曲直大家都清楚。

网上肯定有坏人推波助澜。

但人们的眼睛是雪亮的。

坏人并不能得逞。

公道自在人心。

13 阅读:2692
评论列表
  • 2024-08-31 04:16

    没住院的那部分不赔,没毛病,王佳佳当场死亡不用住院,该赔0元

    走好不送 回复:
    人才
    在地狱仰望天堂中的你 回复:
    王法官没住院!单某某不需要担责!身体健康后安全送回家
  • 2024-08-31 16:02

    为何裁判文书网被清空近两年审判的案件?怕什么?见不得光?

  • 2024-08-31 11:09

    河南省高院明确说了,误工费等部分费用要算到痊愈为止,什么时候痊愈医疗机构说了算,用不着其他人装懂王越俎代庖。

    西風笋干 回复:
    还有个三期鉴定也可以,老头没去做三期鉴定,较大可能是做下来还赔不到这个数,所以只出具医嘱。
  • 2024-08-31 01:53

    [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 苍雄 28
    2024-08-31 05:43

    要发布的应该是法院对案件审理使用到的法律依据条款,方便大众查看 是否有问题

  • 2024-09-01 04:40

    产妇出院即为健康,不用坐月子,可以下地干活!

  • 2024-08-31 10:12

    我想问一下你喜欢在厕所里读的是什么书?

  • 残梦 16
    2024-09-14 22:58

    公道自在人心

  • 机器 12
    2024-09-01 02:55

    把医院的诊断证明亮出来,一切就明了

  • 猛歌 10
    2024-08-31 09:24

    评查听着比较委婉一点

  •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 2024-09-15 11:22

    做为一名受害者又是法官的妳为什么不站出来告他呢?为什么要别人帮妳发声?

  • 2024-09-05 13:05

    即使是按住院天数来判赔偿数额,但作为一个老年农民,出院后第二天能马上可以下地干得了农活吗?

厕所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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