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揭秘狱警殴打致死案

涵涵聊社会 2024-03-11 21:56:37

有一句话说的很在理:当你在阳光下发现一只蟑螂,说明阴暗处已经多得挤不下了。

为什么冤案那么多,那么难翻?真的是你的证据不充分?真的是律师水平不够?可能这些因素也有,但翻案路上最难的大山就是司法腐败,而严惩司法腐败也被写入了最高检工作报告。

除此之外,最高检检察长应勇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还提到了一个案例——4狱警殴打服刑人员致死案。值得深思。

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一个在兰州监狱服刑的人员马龙在服刑中突然死亡。当天下午,涉案的四位狱警统一口径说是在对马龙进行私藏违禁品的盘问过程中,因其不配合回答,就让他去旁边打扫卫生,结果马龙不慎从凳子上摔落,不治身亡。这么牵强的理由很难让人信服,于是家属要求调监控,但是狱方以没有监控为由拒绝了。后来家属发现死者额头上有淤青和血迹,但是还没来得及仔细查看,就被阻拦,随后尸体被火化,兰州监狱与马龙的家属签订协议,表示愿意给其6万元困难补助金私了。其实,对方这么快这么积极地配合你私了就有点异样。而且,人会说谎,但尸体不会,所以匆忙毁尸灭迹,也是掩盖自己罪行的心虚表现。

但是,尽管如此,这个事就这样被匆匆了结了,尽管在马龙死后的十年间,不断有“知情人士”联系马龙家属,称马龙在狱中是被殴打致死,兰州监狱、兰州市检察院对马龙之死也进行过四次调查,但都没能有所突破。直到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巡察组在进驻该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时,大量服刑人员对马龙死亡真相的举报引起了巡视组的重视,这才又重新展开调查,异地管辖,掩盖十年的真相才浮出水面,随之发现的是从狱警到监狱领导到检察人员的职务犯罪,司法腐败问题。

再回过头来看本文第一句话,这个案子是阳光下的那一只蟑螂,那阴暗处的那些蟑螂呢?那些还没有被查处的职务犯罪、司法腐败,那些还没有被平反的冤案呢?

为什么类似的事件频频发生呢?通过这件事,陈律师也有些自己的感想,今天跟大家分享分享,尤其是最后一条,关于如何平反冤案,欢迎批评指正:

一.往小了说,从看守所到监狱,从民警到狱警,缺乏尊重犯人的意识

陈律师也接待过很多客户,很多人反应说在刚进去接受讯问的时候,里面的警察就认定了你是罪犯,就不给你好脸色看,各种恐吓、威胁、辱骂,好像我在他们眼里就已经罪该万死、低人一等一样,尤其是涉嫌一些特定罪名,比如强奸罪。先入为主和藐视人权也很容易导致新型“刑讯逼供”的笔录出现,比如疲劳审讯、精神折磨、威逼利诱、甚至不顾个人身体安危。这还是定罪前,如果是判决后的罪犯,在监狱里服刑的话,就像本案中的狱警殴打罪犯一样,其实本质上折射的都是同一种心理,那就是以权乱法,自立威武,私权泛滥。

二.往大了说,利益共同体的牵连,让大家互不逾矩,抱团取暖

进去容易出来难,为什么出来难?因为你出来就意味着办错事了,既然办错事了,责任谁来承担?国家赔偿怎么办?尤其是一个陈年冤假错案,这里面牵扯的人员官员那更是从上到下,拔萝卜带泥,阻力太大,就算有明白人知道怎么回事,也不敢轻易妄动,能给你指条明路都不错了。

三.新时代冤案平反三件套“媒体、异地、最高检”

陈律师之前跟大家分享过,翻案的关键在于双方的实力权衡,其实还有一个点,那就是压力的累计。这三件套呢,也是陈律师通过网上这些年的翻案新闻总结出来的,媒体带来社会监督的压力,最高检带来权力的压力,而异地可能减轻办案的阻力,三者一具备,再加上有多名知情人员举报,事情发展到这个阶段,应该说,翻案的希望就在眼前了。

这对我们普通人想翻案有什么启发呢?一是规模,有多少知情人士愿意站在你这边为你作证,甚至于说有没有曾经的办案人员愿意为你发声;二是坚持,申诉翻案,是要有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的,十年八年的都是常态;三是时机,如何让你的冤屈越过地方传到中央,本案中就是抓住了最高检巡视组来到了该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的时机,一举举报有门。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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