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
临时占用林地从事气矿开发项目,签订了两年的临时用地协议。不料两年期限届满后用地单位竟继续使用涉案地块并对空地进行硬化。而
(图片来源:网络)“被告主张原告的房屋属于危房,为解危而拆除。对此,本院认为,对于危房的处置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当事人在某村承包的林地被纳入临时用地范围,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用地单位竟然未经申请人同意,且在未办理建
(图片来源:网络)在执行征收补偿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必须坚定不移地遵循合理、公平、合法的基本原则,以确保征收活动的正当性。
(图片来源:网络)出资95万元购买的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城中村改造项目中补偿安置协议却被原房主签完了,自己作为实际居住
(图片来源:网络)一家几代人住了四十多年的房子,一直未有相关行政机关前来执法检查要求查处违法建筑。2023年,房屋被纳入
(图片来源:网络)“...上述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和空地硬化不属于永久性建筑,未改变批准用途,不影响复垦复耕,只是增加了复
“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近日再度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据多家媒体报道,安徽凤阳、湖北鄂州、江苏南通等多地在近期下发的《关于
一、前提指引在征地拆迁案件中,最常见,也是最难解决的就是因违法强拆而引起的纠纷。在这类案件中,征地主体往往会作出一份补偿
征收,一个让无数市县政府为之苦恼的事,想必不少领导一想到征收公告一发出去,必然会有无数个张三、李四这个不满意那个不愿意的
好不容易跟征收方谈好了补偿,定好了安置房,达成了补偿协议,眼瞅着就要到交房的日子了,安置房的钥匙仿佛已是掌中之物,本以为
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一句话:“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一、文章导言俗语有云:“诉讼易,执行难。”这并非毫无根据。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执行阶段,常常充满挑战。
一、文章导言在集体土地征收的复杂“舞台”上,某些政府部门作为征收主体有时“怪相百出”,不惜采取各种“旁门左道”和“投机取
文章导读《民法典》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
一、文章导言在我国,土地的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制,这一区分为土地征收行为带来了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不同的法规适用。国有
文章导读: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行政主体将一个不相干的人被并入其户头参与拆迁,分割其补偿利益,这样的手段,你见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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